誤刪除Exchange電子郵件和對象:

如果您通過單擊“刪除”按鈕刪除Exchange郵箱中的電子郵件或其他對象,則它將被移到“已刪除郵件”文件夾中。 您可以通過簡單地切換到“已刪除郵件”文件夾,找到所需的電子郵件或對象,然後將其移回其原始位置或其他普通文件夾來還原它。

但是,如果您在下列三種情況下刪除 Exchange 對象,則該對象將被永久刪除:

  • 使用硬刪除命令 (Shift+Del)。 這將直接刪除對象,在未啟用時繞過“已刪除郵件”文件夾或已刪除郵件緩存。
  • 從“已刪除郵件”文件夾中刪除。
  • 使用 MS Exchange Administrator 刪除郵箱或 Exchange 服務器實例。

即使該對像被永久刪除,您仍然可以從 脫機文件夾(。ost)與Exchange郵箱相對應的文件,作為 OST 文件是服務器上郵箱內容的脫機副本。 有兩種情況:

  • 您尚未同步 OST 服務器上的文件。 在這種情況下,從服務器刪除的對象仍然存在於 OST 文件正常。
  • 您已同步了 OST 服務器上的文件。 在這種情況下,從服務器刪除的對像也會從服務器中刪除。 OST 文件。

無論哪種情況,您都可以使用 DataNumen Exchange Recovery 從中恢復已刪除的對象 OST 文件。 但是對於不同的情況,您可能希望從不同的位置獲取未刪除的對象。

運用 DataNumen Exchange Recovery 取消刪除永久刪除的Exchange對象:

請執行以下操作以恢復永久刪除的Exchange對象 DataNumen Exchange Recovery:

  1. 在本地計算機上,找到 OST 與要取消刪除對象的Exchange郵箱相對應的文件。 您可以根據Outlook中顯示的屬性確定文件位置。 或使用 檢索 在Windows中進行搜索。 或在幾個預定義的位置中搜索。
  2. 關閉Outlook和任何其他可能訪問 OST 文件。
  3. Start DataNumen Exchange Recovery.
  4. 點擊 OST 步驟1中找到的文件作為源 OST 要恢復的文件。
  5. 如有必要,設置輸出的固定PST文件名。
  6. 點擊“ Start恢復”按鈕恢復源 OST 文件。 DataNumen Exchange Recovery 將掃描並恢復源中已刪除的對象 OST 文件,然後將它們保存到一個新的Outlook PST文件中,該文件的名稱在步驟5中指定。
  7. 恢復過程之後,可以使用Microsoft Outlook打開輸出的固定PST文件並獲取未刪除的對象。 如果您尚未同步 OST 服務器中的文件,則可以在其原始位置找到未刪除的對象。 但是,如果您已經同步了 OST 文件,則可以在永久刪除對象的位置找到未刪除的對象。 例如,如果您使用“ Shift + Del”按鈕從“收件箱”文件夾中永久刪除電子郵件,則 DataNumen Exchange Recovery 恢復過程後,它將恢復到“收件箱”文件夾。 如果使用“刪除”按鈕從“收件箱”文件夾中刪除此電子郵件,然後從“已刪除郵件”文件夾中將其永久刪除,則恢復後,它將被還原到“已刪除郵件”文件夾中。

注意: 您可能會在“ Recovered_Groupxxx”文件夾中找到重複的未刪除對象。 請忽略它們。 因為有時當您從Exchange郵箱中刪除對象並將其與 OST 文件,Outlook將隱式製作一些重複的副本。 DataNumen Exchange Recovery 如此強大,它可以恢復所有這些隱式副本,並將它們視為lost &找到的項目,將其恢復並放在輸出的固定PST文件中的“ Recovered_Groupxxx”文件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