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删除 Exchange 电子邮件和对象:

如果您删除了 Exchange 邮箱中的电子邮件或其他对象,通过单击“删除”按钮,它将被移动到“已删除邮件”文件夹中。 您可以通过简单地切换到“已删除邮件”文件夹,找到您想要的电子邮件或对象,然后将其移回其原始位置或其他正常文件夹来恢复它。

但是,如果您在下列三种情况下删除 Exchange 对象,则该对象将被永久删除:

  • 使用硬删除命令 (Shift+Del)。 这将直接删除对象,在未启用时绕过“已删除邮件”文件夹或已删除邮件缓存。
  • 从“已删除邮件”文件夹中删除。
  • 使用 MS Exchange Administrator 删除邮箱或 Exchange 服务器实例。

即使对象被永久删除,您仍然可以从 脱机文件夹 (.ost) Exchange邮箱对应的文件,作为 OST 文件是服务器上邮箱内容的脱机副本。 并且有两种情况:

  • 你还没有同步 OST 文件与服务器。 在这种情况下,从服务器删除的对象仍然存在于 OST 正常存档。
  • 您已同步 OST 文件与服务器。 在这种情况下,从服务器删除的对象也将从 OST 文件中。

对于任何一种情况,您都可以使用 DataNumen Exchange Recovery 从中恢复已删除的对象 OST 文件。 但是对于不同的情况,您可能希望从不同的位置获取未删除的对象。

运用 DataNumen Exchange Recovery 取消删除永久删除的交换对象:

请按照以下步骤恢复永久删除的 Exchange 对象 DataNumen Exchange Recovery:

  1. 在本地计算机上,找到 OST 与要取消删除对象的 Exchange 邮箱对应的文件。 您可以根据其在 Outlook 中显示的属性来确定文件位置。 或者使用 搜索 Windows 中的功能来搜索它。 或者在几个预定义的位置搜索。
  2. 关闭 Outlook 和任何其他可能访问该应用程序的应用程序 OST 文件中。
  3. Start 开始 DataNumen Exchange Recovery.
  4. 点击 OST 在步骤 1 中找到的文件作为源 OST 要恢复的文件。
  5. 如有必要,设置输出固定 PST 文件名。
  6. 点击“Start Recover”按钮恢复源 OST 文件中。 DataNumen Exchange Recovery 将扫描并恢复源中已删除的对象 OST 文件,并将它们保存到新的 Outlook PST 文件中,该文件的名称在步骤 5 中指定。
  7. 恢复过程结束后,您可以使用 Microsoft Outlook 打开输出的固定 PST 文件并获取未删除的对象。 如果你还没有同步 OST 文件与服务器,然后你可以在其原始位置找到未删除的对象。 但是,如果您已经同步了 OST 文件,然后您可以在永久删除的位置找到未删除的对象。 例如,如果您使用“Shift+Del”按钮从“收件箱”文件夹中永久删除一封电子邮件,则 DataNumen Exchange Recovery 恢复过程后会将其恢复回“收件箱”文件夹。 如果您使用“删除”按钮将这封邮件从“收件箱”文件夹中删除,然后将其从“已删除邮件”文件夹中永久删除,那么恢复后,它将恢复到“已删除邮件”文件夹中。

请注意: 您可能会在“Recovered_Groupxxx”文件夹中找到重复的未删除对象。 请忽略它们。 因为有时当您从 Exchange 邮箱中删除一个对象并将其与 OST 文件,Outlook 将隐式地制作一些副本。 DataNumen Exchange Recovery 非常强大,它也可以恢复所有这些隐式副本并将它们视为 lost & 找到的项目,这些项目被恢复并放入输出固定 PST 文件中名为“Recovered_Groupxxx”的文件夹中。